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公积金怎么封存)
资讯
2023-11-17
432
1.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公积金怎么封存?
1、到管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材料申请。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的网上办事大厅线上渠道申请。
2.职工在下列情况下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
(1)被兼并或破产企业的职工未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职工所在单位撤销的;
(3)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重新上岗的;
(4)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开除、未重新上岗工作的;
(5)职工在服刑、劳教期间的;
(6)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批准缓缴期限内的;
(7)其它原因需要封存的。
2. 南京公积金app办理逐月还商贷步骤?
在南京,你可以通过南京住房公积金APP办理逐月还商贷的业务。以下是大致的操作步骤:
1. 下载并安装南京住房公积金APP。你可以通过各大应用商店搜索并下载此APP。
2. 注册并登录APP。首先,你需要注册一个南京住房公积金APP账号。然后,登录该账号。
3. 实名认证。在登录后,你需要进行实名认证。请按照APP的提示,输入个人信息,上传有效身份证件,完成实名认证。
4. 进入业务办理界面。实名认证完成后,你可以进入南京住房公积金APP的业务办理界面。
5. 选择业务。在业务办理界面,选择“逐月还商贷”业务。
6. 填写信息。在填写信息环节,请按照APP的提示,填写你的个人信息、商贷信息(包括商贷合同编号、贷款期限、贷款金额等)以及公积金账户信息等。
7. 提交申请。信息填写完毕后,提交申请。提交成功后,你将收到一条确认信息。
8. 等待审核。提交申请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你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你的逐月还商贷业务将生效。
9. 查询进度。审核通过后,你可以在APP的“我的”栏目中查看办理进度。如有疑问,可以联系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请注意,以上步骤可能会随着APP的更新而发生变化。建议在操作前,详细阅读南京住房公积金APP的相关使用说明或联系客服获取最新的操作指南。
3. 南京公积金基数2022年调整方案?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核定调整。2022年度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2021年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21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372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执行标准为2280元,如遇调整,按有关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职工工资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总额组成和本市的工资总额规定确定。
4. 南京公积金配偶代扣办理步骤?
1、提取时间按照商品房买卖契约登记备案的时间为准一年之内,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首付款发票和本人身份证;
2、先去单位开提取申请单,之后去单位缴存公积金的网点办理; 3、若买卖契约上是夫妻双方的姓名,另一方已经取过的,提取时需要带结婚证; 4、若买卖契约上有直系亲属的姓名,另一方已经取过的,提取时需要带户口本,若不在同一户口本上,提供公证书; 5、若买卖契约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姓名,另一方提取时需要带结婚证,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总房款,账户上至少留存1元钱; 6、若有公积金贷款并签订公积金委托逐月划转协议,提取时要保证账户上在当月扣款时有签订委托逐月划转协议时的月缴存额的12倍加上扣款当月的月缴存额5. 南京办理在线公积金逐月还贷流程?
借款人商业住房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及配偶签订委托还贷协议,管理中心根据借款人及配偶的委托和贷款银行上传职工已归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情况,于每月10日-15日(遇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自动划转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中部分金额用于报销上月已归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二、办理条件
委托逐月还商贷协议签订生效后(次月生效),在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满足下列条件的前提下,按先借款人后配偶的顺序对缴存账户逐个进行判断,满足条件的账户予以办理委托提取;不满足条件的账户,不予办理,直至该账户满足办理条件为止。
1.借款人及配偶在南京中心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2倍的余额,住房补贴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倍的余额。
3.借款人及配偶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账户的总额,下同)之和小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的,委托划转报销金额等于实际月缴存额之和;月缴存额之和大于商业贷款月还款额的,委托报销金额为商业贷款的月还款额。
4.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委托逐月还商贷;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委托逐月还商贷。职工夫妻名下有三套(含)以上住房的,其本人因购房未提取过两次(含)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可以顺序签订其第一套、第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其配偶因购房未提取过两次(含)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可以顺序签订其第一套、第二套个人住房贷款。
三、办理流程
1.借款人及配偶在商业贷款贷款还款期间,向借款人缴存银行提出逐月委托划转还商贷协议签订申请,借款人缴存银行使用商贷信息实时获取方式,审核借款人及配偶相关商贷信息,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一站式办理委托逐月还商贷协议签订。
2.借款人及配偶在商业贷款贷款还款期间,先到贷款银行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并打印贷款证明,再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借款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到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办理委托逐月还商贷协议签订。
目前,逐月还商贷协议签订推荐流程1办理,如商贷信息无法实时获取,仍需要按照流程2办理。
四、申请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使用商贷信息实时获取方式一站式签约的,需提供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商业住房贷款账号。
2.借款人及配偶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后再赴缴存银行签约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贷款银行出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证明;
(3)人民银行出具的能反映具体贷款信息的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
3.职工夫妻名下房产达三套(含)以上、已购房提取两次(含)以上,为其第一套、第二套个人住房贷款签订委托逐月还商贷,需提供所有房产的不动产权证(未领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所还商业住房贷款的合同。
五、办理时间及地点
借款人及配偶在公积金归集银行、贷款银行专柜工作时间赴银行柜面办理。
6. 公积金开户行怎么查询?
用户可以直接登录当地的住房公积金官网,注册账户以后再登录,就可以知道自己的公积金存在哪个银行。或者是用户直接致电当地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提供个人相关信息,人工客服就可以查出用户的公积金是存在哪个银行的。
不过公积金不可以随意提取,必须是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才可以去办理公积金提取的手续。
7. 南京公积金网上提取还商贷流程?
1、提出申请:
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向职工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等待通知:
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办理提取手续:
审核通过,携相关材料到对应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本站涵盖的内容、图片、视频等数据系网络收集,部分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邮箱:ynstorm@foxmail.com 谢谢支持!
1.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公积金怎么封存?
1、到管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材料申请。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的网上办事大厅线上渠道申请。
2.职工在下列情况下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
(1)被兼并或破产企业的职工未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职工所在单位撤销的;
(3)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重新上岗的;
(4)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开除、未重新上岗工作的;
(5)职工在服刑、劳教期间的;
(6)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批准缓缴期限内的;
(7)其它原因需要封存的。
2. 南京公积金app办理逐月还商贷步骤?
在南京,你可以通过南京住房公积金APP办理逐月还商贷的业务。以下是大致的操作步骤:
1. 下载并安装南京住房公积金APP。你可以通过各大应用商店搜索并下载此APP。
2. 注册并登录APP。首先,你需要注册一个南京住房公积金APP账号。然后,登录该账号。
3. 实名认证。在登录后,你需要进行实名认证。请按照APP的提示,输入个人信息,上传有效身份证件,完成实名认证。
4. 进入业务办理界面。实名认证完成后,你可以进入南京住房公积金APP的业务办理界面。
5. 选择业务。在业务办理界面,选择“逐月还商贷”业务。
6. 填写信息。在填写信息环节,请按照APP的提示,填写你的个人信息、商贷信息(包括商贷合同编号、贷款期限、贷款金额等)以及公积金账户信息等。
7. 提交申请。信息填写完毕后,提交申请。提交成功后,你将收到一条确认信息。
8. 等待审核。提交申请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你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你的逐月还商贷业务将生效。
9. 查询进度。审核通过后,你可以在APP的“我的”栏目中查看办理进度。如有疑问,可以联系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请注意,以上步骤可能会随着APP的更新而发生变化。建议在操作前,详细阅读南京住房公积金APP的相关使用说明或联系客服获取最新的操作指南。
3. 南京公积金基数2022年调整方案?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核定调整。2022年度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2021年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21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372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执行标准为2280元,如遇调整,按有关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职工工资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总额组成和本市的工资总额规定确定。
4. 南京公积金配偶代扣办理步骤?
1、提取时间按照商品房买卖契约登记备案的时间为准一年之内,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首付款发票和本人身份证;
2、先去单位开提取申请单,之后去单位缴存公积金的网点办理; 3、若买卖契约上是夫妻双方的姓名,另一方已经取过的,提取时需要带结婚证; 4、若买卖契约上有直系亲属的姓名,另一方已经取过的,提取时需要带户口本,若不在同一户口本上,提供公证书; 5、若买卖契约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姓名,另一方提取时需要带结婚证,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总房款,账户上至少留存1元钱; 6、若有公积金贷款并签订公积金委托逐月划转协议,提取时要保证账户上在当月扣款时有签订委托逐月划转协议时的月缴存额的12倍加上扣款当月的月缴存额5. 南京办理在线公积金逐月还贷流程?
借款人商业住房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及配偶签订委托还贷协议,管理中心根据借款人及配偶的委托和贷款银行上传职工已归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情况,于每月10日-15日(遇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自动划转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中部分金额用于报销上月已归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二、办理条件
委托逐月还商贷协议签订生效后(次月生效),在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满足下列条件的前提下,按先借款人后配偶的顺序对缴存账户逐个进行判断,满足条件的账户予以办理委托提取;不满足条件的账户,不予办理,直至该账户满足办理条件为止。
1.借款人及配偶在南京中心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2倍的余额,住房补贴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倍的余额。
3.借款人及配偶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账户的总额,下同)之和小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的,委托划转报销金额等于实际月缴存额之和;月缴存额之和大于商业贷款月还款额的,委托报销金额为商业贷款的月还款额。
4.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委托逐月还商贷;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委托逐月还商贷。职工夫妻名下有三套(含)以上住房的,其本人因购房未提取过两次(含)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可以顺序签订其第一套、第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其配偶因购房未提取过两次(含)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可以顺序签订其第一套、第二套个人住房贷款。
三、办理流程
1.借款人及配偶在商业贷款贷款还款期间,向借款人缴存银行提出逐月委托划转还商贷协议签订申请,借款人缴存银行使用商贷信息实时获取方式,审核借款人及配偶相关商贷信息,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一站式办理委托逐月还商贷协议签订。
2.借款人及配偶在商业贷款贷款还款期间,先到贷款银行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并打印贷款证明,再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借款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到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办理委托逐月还商贷协议签订。
目前,逐月还商贷协议签订推荐流程1办理,如商贷信息无法实时获取,仍需要按照流程2办理。
四、申请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使用商贷信息实时获取方式一站式签约的,需提供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商业住房贷款账号。
2.借款人及配偶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后再赴缴存银行签约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贷款银行出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证明;
(3)人民银行出具的能反映具体贷款信息的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
3.职工夫妻名下房产达三套(含)以上、已购房提取两次(含)以上,为其第一套、第二套个人住房贷款签订委托逐月还商贷,需提供所有房产的不动产权证(未领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所还商业住房贷款的合同。
五、办理时间及地点
借款人及配偶在公积金归集银行、贷款银行专柜工作时间赴银行柜面办理。
6. 公积金开户行怎么查询?
用户可以直接登录当地的住房公积金官网,注册账户以后再登录,就可以知道自己的公积金存在哪个银行。或者是用户直接致电当地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提供个人相关信息,人工客服就可以查出用户的公积金是存在哪个银行的。
不过公积金不可以随意提取,必须是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才可以去办理公积金提取的手续。
7. 南京公积金网上提取还商贷流程?
1、提出申请:
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向职工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等待通知:
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办理提取手续:
审核通过,携相关材料到对应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本站涵盖的内容、图片、视频等数据系网络收集,部分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邮箱:ynstorm@foxmail.com 谢谢支持!